我来个专业回答吧:
首先,让我反问你两个问题:
我们学中文,需要整天背汉字吗?为什么英语却需要背单词?
我们语文考试,要考听力吗?为什么英语却要考听力?
答案就是,对于中国人来说,中文和英语是两种地位截然不同的语言:
中文是母语。
英文是外语。
没错,我们是不需要学语法就能学会中文。实际,哪怕我们压根不上学,我们也能学会母语。中文作为咱们的母语,哪怕咱们不上学,只要活在这个环境中,我们自然就能说汉语,也听得懂汉语。哪怕你我是一个文盲,没有上过一天学,只要生活的中国这个汉语环境下,只要你我的耳朵和舌头没有障碍,我们自然而然就能学会用中文说话,也能学会听别人说中国话。
环境是非常强大的学习力量。
实际上,任何一个中国人说话,都曾犯过语法错误。但是,这些错误我们总是可以得到及时修正。
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刚学说话没多久的时候,我们都会说一些有毛病的句子,也会表达错误,让别人不知所云。可是,咱们有父母在边上。父母就会一点点的教我们怎么说话。然后,因为我们周围的所有人,都是说中国话的,电视节目也是说中国话的,我们就会去观察别人怎么说话,并模仿他们。
这就是说,咱们学中文母语,有两大先天优势:
错了,有人及时纠正;
随时随地可以吸收到大量正确的表达
与之相对的,咱们学英语,有两大先天不足:
错了,无人纠正或者无人及时纠正;
不能随时随地吸引大量正确表达。
所谓语法,就跟法律一样。
咱们生活在中文的母语环境下,就好比一个人生活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自己从小做错事,父母会教育我们。然后,身边又全是正人君子、道德模范、杰出青年。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哪怕他不懂法律,他也是非分明,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
相反的,学英语,对我们来说就是各种先天不足。父母不在,没人管教。周围又全是一些胡朋狗友,不知礼仪廉耻,整天以玩女人的数量来计算成就感。这样一来,我们如果不懂点法律,不用法律来规范自己,无法无天的后果可想而知。
学中文,我们或许没有正确的语法观念,但是,我们形成了正常的习惯啊。比如说,我们压根不需要知道什么是“主谓宾”结构。但是,我们根据以前改正的错误,或者通过模仿别人,我们知道应该说“我爱你”,不应该说“我你爱”。
无正确的语法,可是有正确的习惯,就好比上面说的,一个人从小就接受良好的道德习惯的熏陶,这样的人哪怕他不懂法律,他也不大可能做违法的事。
语法和语言习惯,是难分彼此的。
语法就存在语言的习惯之中。正确的语法,就是大家都习惯的表达。
习惯又高于语法。有时候,有些句子看起来不合语法,可是大家都习惯了,也就是正确的。比如说,广东话说“吃饭先”,这不大符合语法,可这是广东话的习惯。
又比如说英语中的Long time no see(好久不见),这就是完全不符合英语语法的短语。实际上,你看,Long(长) time(时间) no(不) see(见) 跟中文汉字是一一对应的。没错,这就是一句中式英语传到英语当中。这话是符合汉语语法的,可是不符合英语语法。但是,Long time no see 在英语当中早已成了习惯表达,它就是正确的。
鲁迅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
“路”就是“语法”,“走的人多了”就是“习惯的人多了”。
上面反复说过:无语法,形成了正确的语言习惯,就是说出正确表达。
可是,上面也说过,正确的语言习惯,这是咱们学汉语母语才有的先天优势。
至于学英语,语言习惯本就是我们的先天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咱们就有必要后天学习一些“正确的语法”
总结下我上面的各种表述:
正确语言习惯 > 语法
无语法 + 正确语言习惯 = 正确的表达
正确的语法 + 无语言习惯 = 相对正确的表达
大部分中国人对于中文语法的掌握并不透彻,同样的,大部分美国人对于英语语法也不甚了解。因为这都是母语,哪怕语法不怎么样,语言习惯足以支撑一切。而且,我也说过,习惯高于一切。语法本身就源于习惯。既然我有更强大的语言习惯支撑着,而且母语的语言习惯又是先天性的优势,那么我又何必那么费力地去研究语法呢。
我并不是说语法一点用处也没有,实际上,确实还有一种极致情况:
正确的语法素养 + 正确的语言习惯 = 绝对权威的英语表达
这种人称得上语言大师。比如说丘吉尔,他就非常喜欢探究语法,因此他的语言有一种特别的魅力。记得好像林肯也上过语法学校。
语言习惯和语法,你总得占据一样。
咱们学中文,虽然没语法,可是有语言习惯,因此不影响我们中文表达。
咱们学英文,天生就不具备语言习惯,若不学点语法,那可能更糟糕。
当然,习惯高于一切,语言习惯的作用大于语法。但是,习惯的形成不是一促而就的。正确的习惯,就是正确的事情不断重复,这样才能形成。语言习惯的形成是潜移默化的,它没有学语法那么乏味、单调、枯燥,可是也没学语法的成效那么快。咱们的中文语言习惯,是因为咱们很多年听中文、说中文形成的。而英文呢,让你每天只准看英文报刊、看英文电影(不带字幕),每天只说英文,每天只听别人说英文,你一个礼拜怕都是坚持不了。喜欢看国外电影,却还是要看带字幕的。这样,语言习惯形成得了才怪呢。
当然。对不起,我还必须转折一次。
也必须认清一个现象,咱们中国的英语教育,现在可能有些过于强调语法知识的掌握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将语法讲得过于深了,有点学院派了,基本上将大学教授那些英语语法研究搬到学生身上了。他们大概忘了,咱们是通过学语法来学外语,不是想要从事英语语法研究。我始终认为,语法差不多就可以了,只要可以理解一个句子的意思,哪怕这个句子的语法结构我说不清楚,我就觉得够了。我目前英语基本上读原版小说无障碍,可是,你让我划分句子成分。我实在是答不出来。我从来也没弄清楚过什么是“状语”和“补语”。好多句子我都是知道意思的,可我就是分不清一些语法概念。包括什么“限定词”,你问我,我还是答不上来。
说句不敬的话,我真的很不喜欢张道真的语法书。他的书我一次也没有看下去。讲得太细了。有些时候一个句子很复杂,但是,我不用语法,靠前后意思,我猜都猜出来了。类似的句子,我多看几次,就知道怎么组织了。
还有一点,我始终觉得咱们现在灌输给学生们的语法上的条条框框太多了。这导致人们都不敢轻易写句子,生怕一不小心就犯了那条语法低级错误,让人笑话。我觉得,现在应该鼓励学生们大胆地写、大胆说,公开展示自己。应该鼓励犯错,每犯一次错,就越接受正确。
我的观点就是,学英语第一步,跟学表演课一样,解放天性。别管对错,别管是不是正宗,要勇于试错。就像咱们学母语一样,我们总是不断的犯错,才最终学会说话的。哑巴倒是永远不会说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