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个关于房贷的问题,我按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子,并跟交通银行签好抵押贷款合同,合同规定利率是在基准利率上优惠9折,也在房产局做了抵押手续!但是现在银行客户经理打电话说要求签补充协议,说法是交通银行内部政策有变,不能享受9折优惠了,调高利率才能放款!请问我既然已经跟银行签好了贷款合同,现在银行又以此接口拒绝放款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办?
主要看是否已签订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然可以改变。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属于违约。
如果银行违约了,银行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按我国《合同法》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银行收了加急电汇手续费,证明银行已承诺了加急电汇。按《合同法》规定,银行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建议你首先要收集好有关证据与银行协商,不成则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