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轻伤最新鉴定标准

眼睛轻伤最新鉴定标准

最新轻伤鉴定标准的第九条 就是眼睛部分的鉴定标准,如下:
眼损伤(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15

眼镜轻伤的鉴定标准一般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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