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我弟的,后来弟弟想在买一块地,跟我做了假买卖把房子卖给了我,他又重新购置了一块地。因为我没房子,后来我想回村里住找大队想买地大队说我有地,我找到了弟弟,弟弟不同意我把盖房费给他。一气之下告上了法院,一审判决宅基地归我所有,赔偿弟弟一万元。当时手里没钱,弟弟也不服判决他申请了上诉,后来通过大队协商他撤诉维持原判但是通过大队写了一份分家协议,南边三间归他,北边三间归我。如遇拆迁,拆迁补偿款各占一半,我们签了字都盖章了。现在要拆了。拆迁方案一种回迁安置,一种不回迁。回迁安置拆迁补偿款14万。不回迁补偿180万。我们一家人户口都在这个院子的,人均50平米。弟弟不想让我回迁安置,就算回迁安置他想要一套房。我不同意,把我告上法院。这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