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我就搞不清楚了,同样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逮捕和刑事拘留究竟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本质上倒真没有多少区别,都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只是在运用中的作用有不同之处,逮捕人是件严肃的事情,它的条件也是相当的高,当行为人尚不够逮捕条件,而又情况紧急必须对其行为加以限止的情况下,逮捕就无能为力了,拘留就是专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产生的,相对逮捕而言拘留的条件要低的多,老刑诉讼法规定是“罪该逮捕情况紧急”,就够了拘留的条件了,而逮捕的条件确严的离谱,叫“犯罪实事基本查清。”现在刑拘的条件更是要低些而又更加具体。

还得说明刑拘不是逮捕的必经阶段,如果情况不紧急的就不用先行拘留再转逮捕,而可以根据查清的事实径行逮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15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1、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2、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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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5-31
简单地说,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逮捕由检察机关决定。
第3个回答  2009-05-30
我觉得你没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深究,人家想控制你,找什么理由不行?说不定以后又出个什么新名词,意思是一样的,你还能再问个清楚吗?又不是外国
第4个回答  2009-06-07
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强制措施,不是刑罚,针对的对象是嫌疑人而不是罪犯,不具有惩罚性,而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预防性措施(怕嫌疑人逃避诉讼)
拘留是公安紧急情况下应当逮捕而来不及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时采取的临时性措施,一旦嫌疑人被控制,应当立即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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