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类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
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其中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延续了国考申论考试大纲的传统,而新增的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首次出现在国考笔试考试大纲中。
考试目的:
1、阅读理解能力——准确理解归纳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对所涉及的观点和事实进行恰当的解释,并作出合理的推断。
2、依法办事能力——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综合运用恰当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务、解决问题、实现目标。
3、公共服务能力——能够全面准确了解公众需求和愿望,灵活运用各种措施和办法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4、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