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严重追尾,对方全责,我可以要求对方额外赔偿吗?(保险由对方保险赔)

早晨上班,汽车在高架上面,被严重追尾,尾部严重变形,保险杠全坏,尾灯也烂了一个。报警了,对方说急着赶事情,因为在路中央,我就让他走了!下午去事故处理中心,鉴定了双方责任,对方全责!但是超2000元,所以还要换“超2000元事故认定书”。现在我的车在4S店里,要7000大洋,1周时间。这两天越想越郁闷!误工,4S店来回打的,车辆的事故折旧,这几天上班的不方便.....。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要多少合理?谢谢各位大虾了。

您好,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开车撞到人,负全责的,应该由肇事者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对方构成伤残的,还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在赔偿的 时候,首先应该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由事故肇事者进行赔偿。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直接赔偿给对方,也可以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1、这7000元修理费是可以要求他赔偿的,除此之外,必要交通费也可以得到赔付;
2、打车费可能够呛赔付哦~并且除非你的车辆是用于经营(出租车之类)否则很难要求误工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21

车子被追尾,若是对方全责,除了修车钱,你还可以拿到这些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02-08
关于因此事而产生的误工、折旧等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不一定能足额,因为要看具体事项。比如你去4S店的车费,对方可能会提出你有必要每次都打的么,类似这种并非必要的费用就有可能不全部支持,甚至不支持。当然关键是与对方协商,只要对方肯就行了。
第4个回答  2012-02-08
对方应该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计算。在本事件中,应以修理车辆的实际发生费用来让对方理赔(当然,对方有保险,可以在承保范围内让保险公司先赔付,剩下的对方自己拿)。其他费用还要看合不合理,有没有发生费用的票据,法院能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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