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后签合同问题

与一家公司在面试时说好试用一月后签合同,现在公司通知要增加2个月试用期,把一年的合同改签成3年合同,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再追问
1、如果我不同意1年改签3年,公司在未签订合同的前提下不录用我,我能维权吗
2、如果在这个时候,公司承诺追加2个月试用期后签订3年合同并签了一份书面协议,请问我可以签吗,到时公司反悔辞退我,我如何维权

  一般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1-31
1、按照劳动法,应该是先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上写明试用期,这家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已经在这家公司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干了一个月,当然可以维权,这是基本原理。说道你的个案,只要对方的意见你同意,公司就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如果你不同意,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但,一定要有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一个月的证据,一定!
2、我觉得可以签。法律是法律,但实务是实务,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我觉得劳动者面对奸商雇主总容易被动的,如果公司诚信,试用期延长对你而言只不多多拿2个月的试用期工资,而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对你无害。签署劳动合同且过了试用期后如果公司辞退你,必须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否则你要搞起来,麻烦的会是公司。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您好,首先,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合同期内,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不成立。
其次,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多次约定试用期不合法。
再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有合法的理由,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1-31
你现在就可以维权,如果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未到期公司无理由辞退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2-01-31
您好,若增加试用期则须经过员工同意,员工不同意,则按照原劳动合同执行。
1、若你不同意,则公司无权以不同意为由不录用你,所发生侵权事宜,你可请求劳动部门(劳动局劳动监察部分)出面解决。
2、是否同意,结合你本人情况考虑 ,但一旦侵权事宜出现,建议你寻求劳动部门帮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