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工资怎么算?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怎么算?社保金怎么算?

我9月1号上班,试用期一个月1500,第二个月2000(只发了1500),从第三个月到2012年1月31号都再没发工资。
请问一下:申请裁决的工资是多少?经济赔偿金是多少?社保金是多少?

会的请帮我算一下,谢谢。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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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7
1、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申请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请求可以直接把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工资累计到第12个月的工资,要求用人单位再支付一次即可的。
2、拖欠工资的赔偿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的。《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第2个回答  2012-01-31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若不交,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
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或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第3个回答  2012-01-31
双倍工资是指一个月工资的 2 倍,社保金 公司要代你补交
第4个回答  2012-01-31
一、没签劳动合同没有所谓的试用期;
二、重点是你要证明几个事实:你在该公司工作、工作了多久、工资多少;如果没有证据,只能认定打到你卡上的的数额(1500)为约定工资;如果直接给现金或者这个工资和当地同等水平工资差太远,只要你能证明前两点,可以要求以当地同等岗位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三、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二倍工资,你工作了5个月左右,应当支付10个月工资。
四、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达成一致解除的,是半个月;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的则是双倍支付,也就是一个月工资;
五、社保按实际情况计算,如果是个体户则无需帮交社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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