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如何开(亲属关系证明)

我要出国留学!我的老姑夫给我做担保!我老姑父是日本人.
我想到我们地方省公证处去开取亲属关系证明,
不知道开这个亲属关系证明都需要什么?
有人和我要到地方社区或是派出所开取证明!
还有的说要拿日方的登陆证明书和户籍藤本?
到底需要什么和怎么办里!流程请详细说一下~! 在线等! 急急急
谢谢了!
请各位详细说一下!
先应该干什么后应该干什么!
提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THANK YOU

在我们进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时候,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证。出生证上明确其父亲、母亲姓名,由该派出所户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一般情况下,我们是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出具的,而且,我们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是需要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身份的材料的。另外,如果我们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的话,是一定要进行出具委托书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15
亲属关系证明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办理。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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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 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 ,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二、亲属关系证明格式
  亲属关系证明
  XX公证处:
  我单位职工 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 XXX,男 或女 ,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1、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 或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 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 。
  XXX的原配去世后 或离异后 是否再婚。 如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
  3、XXX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 包括收养子女 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 包括继子女 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 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况 。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如有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如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
  出证明单位名称 盖章 :
  出证明人的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X年X月X日
  三、亲属关系的简介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后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那样的话,需要在两边开两个亲属关系证明,首先你要持户口本等立证材料在当地公证处开出你与你老姑的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叫你老姑在日本开出户籍藤本来证明你老姑与老姑夫的关系,这样一来才就可以完整的说明了.

GOOD LUCK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1-09
在我们进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时候,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证。出生证上明确其父亲、母亲姓名,由该派出所户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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