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的录取是按照高考分数的高低依据征集志愿时考生自己所填报的征集志愿依次进行投档。现在录取都是平行志愿,以考生分数高低顺序依次检索。如果到了你的分数,就会按照你的志愿顺序A不行,再看B依次进行下去直到有合适学校提档,前面提档就不会检索后面。
征集志愿是以平行志愿顺序录取。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1、参加征集志愿前,考生最好查询一下自己的录取状态,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
2、考生要注意关注省市招办官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渠道公布的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网站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同时要符合院校和专业的报考及体检要求。
4、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有的考生认为参加征集志愿的高校在正常投档时没能录满,征集志愿时的录取分数一定会有所降低,其实不然。高校的录取分数是否降低,取决于缺额的高校计划的数量和报考人数。如果征集志愿时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报考比较集中,还会出现录取分数上涨的情况。
5、考生参加征集志愿时要谨慎选择,考虑清楚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
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将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缺额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等决定投档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