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过程中适用法律规范的活动。
【行政审判的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能够作为行政审判依据的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行政审判中的参照规章】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参照”。所谓“参照”规章,是指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章,法院要参照适用,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原则精神的规章,法院可以有灵活处理的余地。
【行政审判中的援引司法解释】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援引。
【法律规范的冲突】行政诉讼中的法律规范的冲突,即法律规范适用上的冲突,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对同一事项或行政法律关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之间不一致的情形。
【选择适用的规则】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形式多种多样,应对不同的形式适用不同的规则:①不同效力层级的法律规范之间不一致的,高层级的法律规范高于低层级的法律规范,即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旧规定之间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③法律之间或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裁决。④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如为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制定机关裁决。⑤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⑥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⑦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