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交警扣留,多久不取车子将被交警大队处理掉?

如题所述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一般情况,扣车没有规定时限(现在不要个人出停车费),等你处理完成后警察同意就能提车了。

扩展资料:

1、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3、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机动车扣留标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8

通知领取后三个月内不领取将被处理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本规定共十二章一百一十四条, 经2017年6月15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7年7月22日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17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46 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17年6月15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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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0-24
  通知领取后三个月内不领取将被处理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3个回答  2011-09-02
你还是尽快去取车吧,被交警扣留,如果一天内你还没有去交罚款取车,
交通队就要收你停车费了,每天都好几十块的,同时还有罚款的滞纳金。
如果你迟迟不交的话,罚款和停车费就一天天的滚动,一天比一天多。
除非你不要了可以不去取车。否则还是尽快去吧。

如果时间很长了,交警会和你联系,如果你还不要的话,交警有权把你车处理掉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9-02
交警没有权利处理,除非当事人不要了,尽量快点取出来,他们会收你管理费的。一天好像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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