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未成年人”它们的年龄划分标准有什么区别?

还想问一下,所谓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是限制什么啊?换句话说,哪些行为有效哪些行为无效?谢谢

民事行为能力,是10岁以下没有,10-18限制,18以上完全(其中16岁就已经有经济来源养活自己的,就算成年人)

未成年人就是以18岁为界限

刑事责任能力是,14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14-16只对一些罪负责;16岁以上对所有罪都负责追问

还想问一下,所谓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是限制什么啊?换句话说,哪些行为有效哪些行为无效?谢谢

追答

有效的是:纯获利益的和与自己智识和经验相适应的
效力待定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定的合同
无效的是,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11
这个问题不能单纯从年龄上去区分;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不尽一致:
民事行为能力:1、18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等也可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抢劫、防火、爆炸、贩毒、投毒的,不负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追问

还想问一下,所谓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是限制什么啊?换句话说,哪些行为有效哪些行为无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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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点应该这样理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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