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我未休年假公司不按劳动法3倍赔付,公司说公司有自己法务部门对劳动法的理解.我该如何维权?

补充:我满足赔付3倍工资的各个条件,重点核心问题是:1、公司是否可以根据自己公司定的员工手则来避开赔付3倍未休年假赔付。还是不管是哪个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法,都必须按照3倍赔付?(是国内知名度挺大的上市公司)2、打比方,我底薪是1500,每个月基本的佣金是3千左右,未休年假是5天,那么未休年假折现是按照1500除以21.75乘以5乘以300%,还是按照4500除以21.75乘以5乘以300%来赔付?(如果赔付300%的话,赔2倍是不可能的,这个是对法律条款认识错误,因为未休年假就是我没去上班才休,那不可能减去已经发给我的1倍工资。所以肯定是3倍的,有些公司理解为已经发了工资,所以赔付2倍就行了,是对劳动法的误解!回复赔2倍的就不用回复了)以上问题希望资深律师回复下,如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要付手续费,另外如果我没有理还去申请,浪费了自己的时间。所以希望得到最终正确的答案,谢谢各位大侠!

1、因年休假工资报酬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实际未休年休假工资应该为2倍;
2、如果离职后,公司连2倍的工资都没有支付,那么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举例:黄先生于某公司工作年限累计已满11年(月工资6800元),按规定他可以享受10天的年休假。2014年11月底,黄先生从该公司离职,公司因业务忙无法安排年休假,可以折算工资,计算方式为:黄先生当年度在本单位的工作天数334天÷365天)×10=9.2天,根据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黄先生可以享受9天的年休假。因年休假工资报酬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此可计算出林先生应得的年休假工资报酬是:(6800/21.75)元/天×9天×2倍=5634元。
4、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15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

但前提是你已经在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该笔补偿工资,你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在收到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后拒不履行的,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用人单位将要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六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追问

我是符合享受当年年休假所有条件的。按照上面的下列情形我都没有发生过,我的问题希望不要复制法律条文给我,这些我都看过,我的核心问题在于:1、公司说公司按照本公司员工手则,就是当做未休年假已经给你延迟辞职了,所以就赔付基本工资就行,不能按照3倍赔。(3倍的问题是各公司自己规定的,还是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2、未休年假里的日工资到底佣金算不算在内?还是只算底薪?!这个差别是非常大的!!能回答下我吗谢谢

追答

1.你延迟辞职也应该是照付工资的,与你休年假根本扯不上关系,3被的工资是劳动法统一执行的,不是某一公司制定的标准。
2.我不知道你说的佣金是什么,如果是销售人员的提成拿肯定是不能算数的,只能使底薪的三倍,打比方一个月工资是5000元,法定工作时间为21.75天/月,你应该休的年假为5天,那么你应该拿到的补偿为5000*5*3/21.75,但因之前你在工作时间已经那个1倍的工资,所以该部分金额应该除去,最后应补偿的金额为5000*5*2/21.75.

追问

劳动法截取:未休年休假工资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而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月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但是包括奖金、工资性津贴等。(照这个说法,奖金就相当于佣金!如果只按照底薪是不合理的啊!

追答

不好意思,我刚刚又咨询了一个学法律的朋友,应该按照前12个月的 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等非劳动报酬。
凭你的维权意识和水平是肯定能得到赔偿的。

第2个回答  2011-09-15
这个问题法律上的规定很明确的,你只需要向劳动部门投诉就可以的。
第3个回答  2011-09-15
1.首先收集你未休年假的证据(如考勤表、打卡记录等)和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书)。
2.先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不履行的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欢迎追问
第4个回答  2011-10-03
必须支付《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去仲裁下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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