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基本保险包括交强险、
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主险,而全车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是附加险,附加险的保费较少,并且是以主险的存在为前提的,不能脱离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