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由于公司资金周转问题,经过朋友介绍在一个人那里用用住房抵押借款本金7万元,后面由于公司运作问题,导致这7万元钱一直没有还,但是每个月还是在给高额的利息。后面他通过法院执行,我分两次还了6万元。还差3万利息(他说这是本金,还6万以前每次还利息都是没有任何手续)。由于做生意亏本。我现在确实拿不出来钱。现在法院告诉我已经查封了我的房子,下一步进入评估,拍卖!我想请问下专业人士,我以结婚只有一套住房,还是在银行贷款还有10年还清。法院能执行评估和拍卖我的房子吗?这个事情到最后是什么情况?我该怎么去解决。麻烦专家给个中肯的意见。谢谢
不是说只有一套住房是不能执行吗?按照张律师的说法!那个规定不是就等于没有。国家规定不是说的要保证最低的生活保障住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