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右髌骨骨折,住院二十几天,休息了四个月,今年六月他将我爸爸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起诉的赔偿金额是五万多点,对方进行了伤残鉴定,十级伤残,并要求了五千的精神损失费。我的问题就是:
1.对方要求的赔偿标准在交强险以内,法院是否会判保险公司全赔?
2.五千的精神损失费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
3.败诉的诉讼费由我方还是保险公司赔偿?
4.之前住院期间我方垫付了六千的医疗费,现在该怎样要求赔偿,是不是要在答辩状里写清楚?
5.是否还有其他我方应该注意的问题,我方是否应该请律师?
6.最重要的问题,我方的保险都买全了,而且是不计免赔,是否是由保险公司全赔呀?家在农村,赔不起呀,赚点钱也真是不容易呀,哎,
关于伤残鉴定费用、精神损失费和诉讼费法院是否会判给保险公司赔偿,麻烦大家说详细一点,谢谢了,
我问过律师,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以内是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对方其实是行驶证过期了,但是我听说的是全责保险公司理赔的多些呀
追答我查看了一下交强险条款如是伤残的话是可以赔付精神损失费的,但只限于交强险。
如果只是财产损失的话你全责会好一些因为不涉及到其他额外的赔偿,但伤人我劝你还是别这么干。伤人的额外费用是比较多的,比如他有过错他就会相应的承担一定责任,这样他也会承担你车辆的维修费用,这样一来就会抵消对他赔偿的一部分费用。这样自己也会少损失一点。
谢谢,九月七号就要上庭了,现在要找个律师写份答辩状,
追答最好找当地的律师,赔偿标准比较清楚。在什么地方啊?
追问浙江临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