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少于合同期实发工资80%,可以要求补回差额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应该按“合同约定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的80%计算,如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试用期工资高于此数额的,应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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