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因聚众斗殴被关在看守所十一天了,能取保候审吗?

如题所述

如果情节严重不能取保,看守所高墙内的“刑罚”
  戴脚镣手铐算最轻的一种,脚镣和手铐是用铁链子连在一起的,连手都抬不起来。
第二种叫“上网”。用手铐把在押人员拷在窗户上的铁管子上,在押人员就坐不下,只能站着,连厕所都去不成,还没见谁能坚持24小时。
第三种叫狗连蛋,就是把手铐和脚镣直接连在一起,不但具备戴手铐脚镣的所有特点,而且犯人连腰也直不起来,睡觉都只能蜷着。第四种叫直棍,和脚镣一样,只不过是用钢筋连着,两只脚只能保持固定距离。还可以把手铐也连在钢筋上,和狗连蛋类似,而且就算睡觉也不能蜷着,两只脚要保持固定距离,像翻过来的乌龟,四脚朝天。
另外还有一种就是直接用警棍打,为了不打出毛病,一般只打屁股。把屁股打青紫算是正常,有时可以打出屎尿来,一般屁股疼的三四天不能躺着睡,只能趴着。
既能处罚又能捞好处的一种叫“搜号”,打着搜违禁品的名义,把所有不是监室里的应该有的东西都搜出来,然后“牢头”自己放起来,等监室给点好处,再还给监室。或者干脆自己要了,卖给自己照顾的关系。
  牢头毕竟是民警,整人需要理由,任何违反监规和行为规范的行为都可能成为借口:监规背错了一个字、背的太快,劳动生产干活少、物品摆放不整齐、衣服穿的不整齐、坐的不整齐等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4-01
如被刑事拘留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否批准,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第2个回答  2015-10-22
  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3个回答  2014-04-01
理论上是可以的。具体要看案情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