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着急,首先我站主要责任,对方只有交强险,我车真正损坏40000元左右,对损坏5000左右,都想把车提出来!对方没全险想私了。想让我方再占多点责任~对方少出钱,我方也同意,9/1 也行,也答应赔付我的1的责任!可问题出来了,如果: 1.私了的话 交警部门也出来 责任认定书了,也找调节人员私了了(按私了程序走),保险公司不按照责任认定书了赔付怎么办???2.如果把车都提出来了,对方感觉修自己的车划算,不赔付我的1的责任 我该怎么办好解决吗???如果我先问对方先要钱,人家不一定给啊,再说也没有具体的损坏钱啊!!!(交警部门车辆定损认定我车损坏18000元左右没拆检,只是为了少花点手续费)按正规流程走怕更麻烦在花冤枉钱!!所以请各位贵人指点下 该如何走??本人感谢了!!
我陪付给对方的有全险的~~我现在担心的能不能私了~给我吃个定心丸吧~
追答您好,我个人认为,您和对方的交通事故不属于数额较小,可以私了的情况,并且交警队已经做出了认定,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不能私了。
追问太感谢了~现在交警队还没认定!交警队说 没出现 人员伤亡 也同意私 也同意再做认定!我只是担心后面的事情 怎么处理! 不私聊的话 如果真正结果出来了 我七 对方三 责任的话!对方肯定不同意 我撞了他的车 他再出10000多给我修车!!之前通电话也试探对方了~感觉好无助!!感谢你
追答不客气。不过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的话,您未必有多大的损失。
追问那为了更小的损失 可以私了是吧?把每个环节做好打官司不会输吧? 因为明天和对方约好了!!我现在没底~
那我明天和对方私了用该没问题吧?或者注意什么?感谢回复
追答建议你多听听那些懂法的人是怎么讲的,别乱听那些“牛”人乱吹。
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责任分担。交强险对财损的赔偿额为2000元,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责任分担。对此,李永辉律师的回答是正确的。
二、你与对方的“私了”,完全不影响保险公司对你的赔付。你的车参加了全保,即为商业险,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法院不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一并审理的。在法院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即2000元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你可以凭定损单及全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保险公司拒赔,你可依法起诉。我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你不可能既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又得到对方的赔偿。所谓的“绝对败诉”或“100%败诉”,那是不可能的。
孰是孰非,你可阅读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保单背面(或附页)上的“保险条款”,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