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车祸至对方小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医疗费用约4万,我买了平安车险全险(第三者10万,还有不计免赔)。但是平安保险的工作人员说我还要自负医疗费用的85%,是这样的吗?保险条款上并没有注明呀!
谢谢,我质问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保险条款上说全责,保险负责赔付医疗费用的80%,若果有不计免赔就应该将另外的20%也赔付。可是保险公司的人说:就是医保也没有100%付的。我不知道她说的85%有没有依据。
追答这个说法不对,社会医保或者商业医保按照被保险人住院的花费,以80%比例报销,这个指的是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合同上指明了保险人的义务就是报销80%;你这个情况不同,你这是责任险,是对你的责任进行保险,你的责任是把对方治好所需要花费的所有的钱由你出,这个责任既然你投保了保险,就应该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全额支付,与医保比较是偷换概念。
追问太谢谢您了,您这样一说我就明白了许多。可是我可以这样和保险公司探吗?
追答当然可以,保险是合同,一切以合同为准,保险合同和条款上怎么写的就得怎么做,不按条款就是违法。如果你们无法达成共识,你可以向当地保监局申诉或者提起法律诉讼,建议先找保监局,保险法规定争议时候保监局应该尽量向着客户,法院毕竟有诉讼费之类的麻烦。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