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罪是什么?

法律老师问我们“八大罪是什么?”有谁知道的,请告诉下!谢谢!

“八大罪”通常指的我国刑法八大重罪。
具体是指:
1、故意杀人罪
2、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
3、强奸罪、
4、抢劫罪、
5、放火罪、
6、贩卖毒品罪、
7、投放危险物质罪
8、爆炸罪。

《刑法》17条规定: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是独立的罪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时要求达到的结果。
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2002年时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出的司法解释把“投毒罪”改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
3、强奸罪还包括了以前的“奸淫幼女罪”,同样是2002司法解释规定的结果。
4、“无限防卫”和通常说的“八大重罪”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刑法》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八大重罪”具体是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贩卖毒品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爆炸罪。
刑法》17条规定) 几点说明: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是独立的罪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时要求达到的结果。 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2002年时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出的司法解释把“投毒罪”改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
3、强奸罪还包括了以前的“奸淫幼女罪”,同样是2002司法解释规定的结果。
4、“无限防卫”和通常说的“八大重罪”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刑法》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八大重罪”具体是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贩卖毒品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爆炸罪。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15
“八大重罪”具体是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贩卖毒品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爆炸罪。(《刑法》17条规定) 几点说明: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是独立的罪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时要求达到的结果。 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2002年时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出的司法解释把“投毒罪”改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 3、强奸罪还包括了以前的“奸淫幼女罪”,同样是2002司法解释规定的结果。 4、“无限防卫”和通常说的“八大重罪”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刑法》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21-01-12
“八大罪”通常指的我国刑法八大重罪。
具体是指:
1、故意杀人罪
2、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
3、强奸罪、
4、抢劫罪、
5、放火罪、
6、贩卖毒品罪、
7、投放危险物质罪
8、爆炸罪。
《刑法》17条规定: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是独立的罪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时要求达到的结果。
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2002年时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出的司法解释把“投毒罪”改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
3、强奸罪还包括了以前的“奸淫幼女罪”,同样是2002司法解释规定的结果。
4、“无限防卫”和通常说的“八大重罪”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刑法》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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