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公司股权更变 员工赔偿问题,请求法律人士援助

问题说一下
我入职一家私人企业。这个企业其中一个部门独立成为一个合资子公司。总公司老板占有51股权,分公司老板占有49股权。。现在分公司老板撤资打算收山,就牵扯到员工薪资补偿问题。但是总公司老板明确说是分公司的员工可以到总部换其他部门继续做事,现在全体员工都不希望进入总公司换部门。所以总公司老板就说让我们写一份辞职报告就可以走人。

请求法律人士,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公司股权更变,如果属于股权更变的话,那么员工如果你愿意留下,是否可以拿到应有的遣散费用,希望热心人士能够顺便将相关法律的条款明确指出,可以有依据可以查询。万分感谢

如果这个公司是股权变更,公司仍然存在,还要继续经营,或者这个公司被总公司合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看下面《劳动合同法》第33、34条的规定;如果这个子公司准备注销,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后终止劳动合同,不要写辞职报告,写了辞职报告就是员工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看下面《劳动合同法》第44、46条规定。即使是到总公司,那也是两个不同的公司,应该与原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后,再到总公司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果还有问题,可以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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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0
股权变动并不影响公司的存续,公司只要存续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员工不应该写辞职,如果你愿意继续干但是被开除了,你是可以要到补偿的。标准是干一年补一个月。如果到总公司工作就是要重新签合同了,重新签了合同再把你们的原合同解除,你们的补偿就没有了。如果不给补偿你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告他们。向他们这样不给钱你可以直接以这个理由辞职,还可以问他们要赔偿金,加班费,要是没签合同还可以要双倍的工资。没有钱不怕,像这样的官司都是稳赢的。你可以和律师签合同让他帮你要钱。然后再通过媒体好好给公司暴暴光,我顶你!
第2个回答  2011-12-20
这已经不属于公司股权变更问题了,而是原公司注销。如果你们不同意老板安排回总公司工作,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您好,是否愿意电话或者QQ沟通详细,事情很急,所以麻烦了

追答

Tel13168469680,。

第3个回答  2011-12-22
司股权变更,但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不解除,就谈不上赔偿
第4个回答  2011-12-20
公司股权变更,但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不解除,就谈不上赔偿
纵横法律网 杨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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