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的,母亲含辛茹苦地把我养大.从我出生以来父亲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外打工,很少寄钱回家.后来才知道父亲在外有外遇了.还同居了几年.后来父亲回家要求和母亲离婚.母亲不同意.父亲起诉到法院.那时我刚成年,第一次开庭法院不准离婚.没过多久母亲第一次外出打工.因为要给我挣学费.再之后父亲上诉.第二次开庭时母亲已经在外打工了,没有参加.后来法院判决,把我判给了父亲.母亲得到的财产仅为陪嫁时的衣柜桌子等(其实已经破烂不堪),且还要分担家里欠下的8千元左右债务(父母一人一半). 后来我高中一毕业就来到母亲工作的工厂,和她在一起.母亲没有再婚.直到现在六七年了.现在我想要在法律上把我判到母亲这边来.请问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