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0-22
你这个人真是法律文盲啊!
在排除人为(走后门)的情况外可以有如下情况:
你妹妹需要找到能证明他们打架的人证,如果仅凭你妹妹的言辞是不能成立的!除非当时110到场时她们还在打架!
另外,你们在没有确定要立案的情况下110仅有义务进行调查而非责任,你需要去报案,公安机关马上立案,他们才会展开行动!
以上可以看出那些110的人是懒得应付这样的事情啊,你想想就这样的事情他们每天得遇见多少起,早就厌烦这些事情了!
你啊,没必要那么严重,你可以到110那报案,然他们出来解决问题,如果直接处理好了最好,这个是立案侦查,那些律师是解决不能调和的法律纠纷用的!不要动不动律师的,没那么严重吧!这样的事件顶多算是民事纠纷,110这点事是能协助你解决的!
另外,调查取证是110的事情,你有协助调查的责任和义务,都要你去做还要他们做什么?一看就知道你这个人是个老实的人,不过老实归老实,原则不能放,你可以和他们说清楚,如果他们还是那个态度,你可以向检察院举报这样的行为!
第2个回答 2007-10-22
公安机关做法是不对的。
如果伤势严重的话,您妹妹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介绍信,持介绍信及诊断证明到所在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法医鉴定结论的伤情为轻伤以上(包括)重伤,则该案构成刑事犯罪,属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立案。如公安机关不受理,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的纪委或向检察院举报解决。当然,如果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的证明,也可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第3个回答 2007-10-22
当然是警察不负责任了啊,你可以告他,不过你现在最重要的是把你邻居大人的问题解决了,首先你要拿到医院的证明,就是你妹妹在医院治疗的饿时间的相关的收费单,相信你的问题是可以得到圆满解决的,当你有了这些完整的证据之后警察不会坐视不管了,否则你就直接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
第4个回答 2007-10-22
如果构成重伤,属于刑事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如果未构成轻伤,则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同样应当进行行政处理。这里说的轻伤、重伤是有鉴定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