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 时在计算 工程量 过程中用的是 定额子目,那……

一、 当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 时在计算 工程量 过程中用的是 定额子目,那 定额 中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前面的 “说明” 部分是否依然有用?

例如:(1)土石方项目中的“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这条规定是在定额说明出现的 当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 计算 工程量 挖湿土时,人工还乘不乘以系数1.18了?
(2)土石方项目中的“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这条规定是在定额说明出现的 当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 计算 工程量 是不是 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 依然 不能 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二、还有 在计算 工程量时 不论采用 清单计价 还是 定额计价 它们套取的定额子目是不是一样的? 如果不这样的那又是咋样的?

一,有用,我们运用定额规则计算出来的是计价工程量,有别于清单工程量。
二,不管采用那种计价方式,套的定额都是一样的。
你首先要把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区别搞清楚。一般情况下,清单计价得出的是综合单价,它是对其下的定额子目做了一个归并,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格式及编码。一个清单项下可以有多个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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