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村民自愿退回土地的,必须提前半年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方,然而村委会在村民没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村民自愿退回土地的,必须提前半年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方,然而村委会在村民没有写出书面申请的情况下,与村民签订了一份土地返包合同将村民承包土地收回给某企业修道路占用,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这样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一是你没有依法交回;二是对方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是是否已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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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3
没有
第2个回答  2015-06-03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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