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跟娱乐部门签合同, 夜场KTV 他们是甲方, 我是乙方。 聘用我做业务经理。 要求是每天必须保证我这个组里有5个以上的服务员上班,并且每月业绩不得低于三万。 问题关键是 我朋友他一个服务员也找不来。但是他应经跟这家KTV签了协议,签完协议还接收了这家公司一万元的 赞助费。协议里有体现 协议里的条款他一条也做不到,协议上写明确写着 违反以上条款,将会受到法律责任。 我想请问下 构成犯罪吗?会是什么结果?
他拿的都是假的身份去签的合同。 而且目的好象就是想骗甲方给乙方先期支付1万元费用。 他签的名字也不是他的,身份证也是假的。现在甲方已经支付他一万了。他电话关机,谁也找不到他了。难道他这还不构成犯罪吗?
追答根据你再说的重要细节来看:那个人根本就不是来履行协议的,用的是假名字,而且目的可能是骗取1万元钱,如果是这样的目的的话,可能是诈骗罪的。
诈骗罪数额为1万元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这是刑法的规定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要看什么细节, 例如什么样 才算构成刑事犯罪?
追答拿协议就近咨询律师。
他拿的都是假的身份去签的合同。 而且目的好象就是想骗甲方给乙方先期支付1万元费用。 他签的名字也不是他的,身份证也是假的。现在甲方已经支付他一万了。他电话关机,谁也找不到他了。难道他这还不构成犯罪吗?
追答涉嫌诈骗,建议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