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号灯十字路口,我自西向东行驶,对方由北向南行驶,我撞在对方车辆右侧中间部位,责任如何划分?

对方属于与主干道,我属于次干道,事故地点在十字路口的东南角,无法断定双方车辆超速,相撞的地点,对方车辆在逆行车道。我是外地车、全险,对方本地车只有交强险,交警说我占主要责任合理么?对方车里有人伤(其实就是想讹钱)现在住院,怎么解决合理!

当然啦,也可以要求交警复议,认定对方逆行,这样就能增加对方责任,但是对方责任大,对赔偿没好处,对方只有交强险,赔不够的钱,要自己掏,对方肯定不愿从口袋里往外掏钱。所以会很麻烦。不如自己认的责任大一些,如果对方伤的不严重,可以自认全责。这样损失能全报。

保险公司无责不赔,少责少赔,到时不够赔的,你俩家谁掏钱都不愿意,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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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7
有事故现场么?其实这个谈不上讹钱 同等责任也差不多。这样划分责任也出于人道 对方有人伤 你在次干道 都未安全驾驶,你也是全险 不怕赔钱 你的保险就够医疗费 修车费的 何况还是70的责任 叮嘱对方住院期间不要使用自费药 那个保险是不报的!法院也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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