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修建道路的过程如下:申报>>审核>>上报>>审核>>考察>>开工
具体过程:
1、提交申请书由交管站审核。各村如果需要立项,第一步要核实该项目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然后在第一年上半年之前,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局交管站申报,并且附送申请立项报告,应当写明工程项目的路线走向、里程和筹资情况、申报道路的基本情况。
经过乡镇初审报告,确定该乡镇第二年需申报项目后,把申请立项的书面报告连带村报告汇总报交管站,再经交管站审核后交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向上申报。报表中应当注明确保或预备。
2、上报到当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在市要求统一申报第二年建设项目时,根据市里制定的计划规模、各乡镇申请报告、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及各村的村级公路建设情况等,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项目会审,签署项目到村的规划意见后上报。
3、当地县人民政府审核。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下达后,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组织专班逐村核定各项目情况,其中包括路线的走向、里程、路基情况、筹资情况及规划情况。
然后将核定情况汇总,再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以交通局为主的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将项目以文件形式通知交管站及乡镇。
4、工作人员考察通过后开工。项目下达后,各村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就绪后向交管站申请,由交管站工作人员检查路基完成情况、
如果路线情况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村携带开工报告(开工报告须经乡镇、交管站、村委会签字盖章)、施工合同复印件、公章、收据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办理监管合同和其它手续(包括资料盖章、签订合同、领材料等)后,才可开工。
2018年6月起国家新修订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将会开始执行了,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农村道路修建将依旧“县道县建、乡村道乡建”的原则,所以农村村道以及乡道主持修建的主体是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村到的修建主持工作。
扩展资料:
关于申请立项建设XX镇XX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报告
XX镇人民政府:
XX村位于XX区XX镇东南部,距XX镇政府XXXkm,辖区共有村民XXXX人,汉族聚居地。目前主要以种植水稻、玉米、木薯、水草、荔枝、龙眼、砂糖桔速生桉和养殖鸡、鸭、猪来发展经济。
近年来,我村有效利用各种自然条件和响应国家的各种惠农政策积极发展农村经济,不管是种植还是养殖业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村现在所有的公路都还是黄土路,下雨时泥泞不堪,路况极差。
因近年学校合并,我村目前只有一所小学了,很多儿童上学的路途超过3公里,但因路况太差家长不放心孩子骑车上学所以大都是步行,而步行时间过长途中可能生很多不可预知的事情着实让家长担心。
另外,随着发展的需要很多机械无法或者不愿进村,农产品不能安全快速的运送出去,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农村建设发展。
所以,对于我村公路进行硬化建设是我村建设发展的当务之急。
为了尽量避免孩子上学途中的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儿童上学难的问题和加快我村居民脱贫致富的步伐,推动我村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村委对本村公路进行实地勘查后讨论研究决定首先修建XX至XX这段公路(见附件:XX村公路建设草图)。
该段公路全长XXXkm,覆盖XX、XX两大自然屯XXX个生产队,直接受益人口XXX人,间接受益人口达XXX余人。
毛路基从XXX年筹建至今已完毕,路基宽XXm-XXm,平均路基XXXm,需建一条约Xm的桥或修建流量XXX立方的排水道防洪。关于资金筹集,广大村民热情高涨纷纷响应,目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恳请给予立项建设为盼。
妥否,请批示。XX村民委员会XXX年XX月XX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项目建议书
申请农村修建道路的程序如下:申报>>审核>>上报>>审核>>考察>>开工
具体流程:
1、提交申请书由交管站审核。各村如果需要立项,第一步要核实该项目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然后在头年上半年之前,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局交管站申报,并且附送申请立项报告,应当写明工程项目的路线走向、里程和筹资情况、申报道路的基本情况。
经过乡镇初审报告,确定该乡镇第二年需申报项目后,把申请立项的书面报告连带村报告汇总报交管站,再经交管站审核后交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向上申报。报表中应当注明确保或预备。
2、上报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在市要求统一申报第二年建设项目时,根据市定计划规模、各乡镇申请报告、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及各村的村级公路建设情况等,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项目会审,签署项目到村的规划意见后上报。
3、县人民政府审核。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下达后,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组织专班逐村核定各项目情况,其中包括路线的走向、里程、路基情况、筹资情况及规划情况。
将核定情况汇总,然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以交通局为主的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将项目以文件形式通知交管站及乡镇。
4、工作人员考察通过后开工。项目下达后,各村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就绪后向交管站申请,由交管站工作人员检查路基完成情况、
如果路线情况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村携带开工报告(开工报告须经乡镇、交管站、村委会签字盖章)、施工合同复印件、公章、收据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办理监管合同和其它手续(包括资料盖章、签订合同、领材料等)后,才可开工。
2018年6月起国家新修订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将会开始执行了,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农村道路修建将依旧“县道县建、乡村道乡建”的原则,所以农村村道以及乡道主持修建的主体是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村到的修建主持工作。
前不久,作为市政协委员,我随政协工作组到湖北宜城市的部分村庄走访,深切地感受到村村通公路给广大农村带来了巨大变化:农民出行更便捷,农村经济的发展环境显著改善,老百姓从中受益匪浅。但走访时也发现,基层干部群众迫切希望政府及时解决“村村通”建设的后续问题,让“村村通”道路更通畅。
一是解决“通了村,未通组”的问题。我走访的流水镇牌坊河、杨林、杨棚三个村,都是离宜城市区近70公里的偏远山村,现在的“村村通”水泥路只通到了村委会所在地,从村到组还有不少并未通水泥路,不少农民到一趟村委会还要走泥巴路。我们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近期也没有修路计划。基层干部群众希望国家继续对“村村通”的干道建设进行全资扶植,尽可能由国家财政担负起100人以上的自然村之间的道路建设投资。
二是解决“路修了,道难行”问题。当初修路时,为减少工程量、节约资金,大多数道路都是在乡村老路的基础上修建的,路面太窄,无法通客车,村民出行还是不大方便;
很多道路弯急坡陡,没有防护栏,缺乏路标、里程碑、指路名称、线路标志等设施,急转弯、危险路段也缺少相应的警告标志,安全隐患多。基层干部群众希望有关部门优化村道设计,改进路网结构,应尽可能在村镇间形成公路网络,减少断头路;注重加强乡村道路的安全性建设,尽可能增加乡村公路的警告标志,完善相应的路标、里程碑、指路名称、线路标志等基础设施。
三是解决“有人修,无人管”的问题。目前,村道管护属空白地带,市里无力管,镇里无法管,村里无人管,村道的损毁现象严重。我们实地调查发现,几乎每条村道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一些村道出现了大面积断板、翻砂现象;一些路段路面断裂,石子裸露,甚至出现大如脸盆、小如碗口的坑状“斑点”,坑坑洼洼与土路无异。
湖北省人大代表、宜城市板桥店镇王台村村委会主任刘波说:“由于通组公路没有全覆盖,每次农产品运输出去十分麻烦。”
牛羊养殖业一直是王台村的优势产业,生态牛羊肉供不应求,仅牛羊养殖业就能带动村民每年人均纯收入增长4000元。可通村的公路破损严重,坑坑洼洼,车辆颠簸难行,让客商们望而生畏。“盼望政府加强扶持通村通组公路,同时建立村级公路养护机长效制,让路更好走,农产品卖得更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村村通”道路后续问题亟待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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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审核>>上报>>审核>>考察>>开工
具体流程:
1、提交申请书由交管站审核。各村如果需要立项,第一步要核实该项目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然后在头年上半年之前,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局交管站申报,并且附送申请立项报告,应当写明工程项目的路线走向、里程和筹资情况、申报道路的基本情况。
经过乡镇初审报告,确定该乡镇第二年需申报项目后,把申请立项的书面报告连带村报告汇总报交管站,再经交管站审核后交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向上申报。报表中应当注明确保或预备。
2、上报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在市要求统一申报第二年建设项目时,根据市定计划规模、各乡镇申请报告、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及各村的村级公路建设情况等,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项目会审,签署项目到村的规划意见后上报。
3、县人民政府审核。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下达后,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组织专班逐村核定各项目情况,其中包括路线的走向、里程、路基情况、筹资情况及规划情况。
将核定情况汇总,然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以交通局为主的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将项目以文件形式通知交管站及乡镇。
4、工作人员考察通过后开工。项目下达后,各村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就绪后向交管站申请,由交管站工作人员检查路基完成情况、
如果路线情况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村携带开工报告(开工报告须经乡镇、交管站、村委会签字盖章)、施工合同复印件、公章、收据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办理监管合同和其它手续(包括资料盖章、签订合同、领材料等)后,才可开工。
2018年6月起国家新修订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将会开始执行了,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农村道路修建将依旧“县道县建、乡村道乡建”的原则,所以农村村道以及乡道主持修建的主体是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村到的修建主持工作。
扩展资料: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规划和建设方面: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农村公路规划。
县道、乡道规划依法进行编制、审批和备案;村道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州(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编制和审批程序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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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申请书由交管站审核。
2、上报到当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3、当地县人民政府审核。
4、工作人员考察通过后开工。项目下达后,各村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就绪后向交管站申请,由交管站工作人员检查路基完成情况。
5、如果路线情况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村携带开工报告(开工报告须经乡镇、交管站、村委会签字盖章)、施工合同复印件、公章、收据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办理监管合同和其它手续(包括资料盖章、签订合同、领材料等)后,才可开工。
“路修了,道难行”问题解决方法
1、有关部门优化村道设计,改进路网结构,应尽可能在村镇间形成公路网络,减少断头路。
2、注重加强乡村道路的安全性建设,尽可能增加乡村公路的警告标志,完善相应的路标、里程碑、指路名称、线路标志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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