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变法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法律, 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扩展资料:
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商鞅主持秦国变法先后共有两次,在第一次变法之前还有一个序幕。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颁布《垦草令》,这项法令的主要内容方略是:大力发展农业、促进商业、以法治天下,提高农业农人的社会重要性同时减少权贵的特权,将他们一并纳入税收制度中。
公元前356年,商鞅被封为左庶长,在秦国内全面开始第一次变法,变法内容为:更改户籍制度、对违法犯罪实行连坐、规定明确的军功军法、将世代承袭的贵族制度废除、颁布等级严明的20等爵位、抑制民间私斗、奖励农业生产、制定了秦律。
公元前350年,商鞅开始第二次变法,内容为:开垦荒地拓展疆土、在全国划分行政区域实行县制、统一度量单位、禁止儒学提倡法学等。
商鞅变法是公元前356和350年在秦国进行的,一共变法两次,通过这两次变法使得秦国在严苛的法制下国力蒸蒸日上,为之后一统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也因变法而名流千古,为后人所赞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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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徙木立信的由来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并贴上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贴出告示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两黄金。”
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了他五十两黄金。后来,徙木立信成为成语,指通过某种手段树立典型,而使公众信服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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