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签了三方协议,实习结束后不想在这个公司继续工作,需要跟这个公司办理什么手续吗?

本人明年6月份正式毕业,现在在一家公司实习,按学校的要求签了三方协议,发现公司不理想,正式毕业后不想继续在这工作,请问需要跟公司办理什么手续吗?还有就是档案里的派遣证和报到证需要怎么处理?麻烦大神具体解释一下...

如果你有签定三方协议的话,需要解除,不解除就涉及违约。不影响户籍档案。
建议您先去公司报到,建立劳动关系,这样三方协议中的违约条款对您就无效了。
之后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您可以提出辞职。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只要您的劳动合同里没有关于培训和服务期或者保密的内容,那么其中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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