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劳动局去告企业拖欠工资需要什么手续

我从原单位辞职出来了,现在单位工资不给予结算,我要去告他们,需要什么手续呢?糟糕的是:我当时辞职出来时没复印辞职报告,没复印考勤记录,也没带工作卡...太信任原单位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工资已经拖了1个多月...我要维权!最讨厌那种黑心老板了!!!小妹在此先谢过大家的帮助了...谢谢了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到劳动局投诉需要带哪些资料?第1、投诉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 (2)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考勤记录; (4)拖欠工资花名册(要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签名摁手印); (5)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如施工协议或施工合同等。 2、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资料。书写投诉文书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由投诉人签字。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一.去劳动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劳动仲裁时限为一年之内,过了劳动局就不受理了。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牌、厂牌、工卡、工资表(单)、求职登记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现在我们这可以直接去劳动局领现成的申请表,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就可以了。所以你也可以先去劳动局看一下有没有现成的表。
  关于“我当时辞职出来时没复印辞职报告,没复印考勤记录,也没带工作卡...”可以看一下上面别的证明材料有没有。如果实在没有可以找两个以上原单位的工友出具书面证明,记得还要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要提醒你的是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很多人去单位要都要不到。其实可以去工商局,应该会给你的。
  三.如果申请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而且如果你达到法律援助条件的话,还会免费提供律师帮助你进行劳动仲裁。
  对了,关于拖欠的工资,不仅要全额支付,你还可以根据劳动部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要求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11-18
去劳动局告拖欠工资需要什么资料解释如下: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一、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一、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