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工了还能在报工伤险吗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工了还能在报工伤险吗

只要符合工伤条件,是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同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年12月28日,[2006]行他字第12号)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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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06
这种情况应当算工伤,至于赔偿在我国没有统一,有的省份如四川就是采取补差的方式处理,也就是把交通事故和工伤分别计算,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少于工伤待遇,就由工伤待遇补足;有的省份是分别赔偿,所以你还是最好咨询一下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这样有针对性一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11
一、1、可以申请工伤。2、也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相关损失,并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能力检查。
二、《工伤认定办法》1、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5、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二、
第3个回答  2016-03-06
可以申报工伤。但是必须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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