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请教!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企业执照被工商管理局吊销之后,欲起诉的话,应列该公司为被告还是其法定代理人为被告?关于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法理依据。2000年最高法院曾以复函的形式向相关法院作出答复,认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视为存续,可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既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它就应当有权在与相对人之间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应当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起诉和应诉。而股东只与企业发生内部关系,与相对人或其他主体一般不发生关系,如果相对人或其他主体通过法院“法人人格否认”的理论来追及股东,只有在股东没有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履行出资义务后又抽逃出资,或者通过关联性交易或其他手段违法取得企业财产的情形下才行得通,此时股东才与相对人或其他主体发生关系,当然股东也只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即除履行出资义务不实没有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标准时,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案中,在无人应诉的前提下让股东作为被告虽是无奈之举,但因不存在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事由,故在恒达厂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要股东承担民事责任或者作为诉讼主体的观点缺乏法理支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17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的清算组正在进行清算,公司已不再经营。此时,以清算组为适格被告;
2、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不再经营,也无人组织清算。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要求清算。
第2个回答  2013-10-17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就不能起诉公司了. 公司是股份制企业,就起诉公司股东;合伙经营的起诉合伙人;私营个体的起诉老板本人;其他公司的起诉其上级管理部门.
第3个回答  2013-10-17
如果你是非法营业,那你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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