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一年前离婚有两个孩子,当时离婚时孩子一个七岁一个六岁都随父亲生活,但都是爷爷奶奶带和抚养,他父亲几乎不管孩子,我想在孩子十八岁后要回孩子,孩子跟我比较亲,可以吗?孩子自己也希望跟我生活,需要办手续吗?
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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