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车险,新车第一年出险一次,第二年保费不会上浮。如果只是一次出险,保费不会上浮,但是也不会有优惠,可以根据保险杠的维修金额来自行核算。根据条例规定,如果上年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下浮10%;连续两年未发生,下浮20%;连续三年或者三年以上未发生,下浮30%。
如果上年度发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不浮动;如果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交强险上浮10%;如果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浮30%。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平安——交强险上浮跟车主的交通事故责任有直接的关系
平安车险,新车第一年出险一次,第二年保费不会上浮。如果只是一次出险,保费不会上浮,但是也不会有优惠,可以根据保险杠的维修金额来自行核算。根据条例规定,如果上年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下浮10%;连续两年未发生,下浮20%;连续三年或者三年以上未发生,下浮30%。
如果上年度发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不浮动;如果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交强险上浮10%;如果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浮30%。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平安——交强险上浮跟车主的交通事故责任有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