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寻衅滋事被我方照成轻伤

对方先殴打我方,导致2人轻微伤,有监控。我方两人要制止对方反被殴打,后跟对方反抗,对方乱砸店门口的凳子,桌子,我方报警,对方要跑掉,我方制止对方逃跑过程中,将对方构成轻伤一级,在对方拿起手机打电话时,对方要叫人,摔了对方手机。

公安处理结果:对方寻衅滋事。我方故意伤害罪,双方都已取保候审
双方已写谅解书。
这种结果如何判定?我方是否免于处罚

1、对方寻衅滋事,情节严重就涉嫌寻衅滋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取得你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2、你方致人轻伤一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取得对方谅解书,也可以判缓刑。
3、你是否免于起诉,关键看检察院的认定,最后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06
对方如果涉嫌寻衅滋事需要公安部门的认定,如果是你自己认定的,那么对方有可能不构成犯罪,那么你将对方打成轻伤,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02-08
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已经停止侵害想逃跑的时候被你方造成轻伤,认定你方故意伤害问题不大,但这种情况对你方是有可能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的。
第3个回答  2019-02-06
可以举证证明对方是寻衅滋事的话,你们可以主张正当防卫。但是是双方扭打混打的情况是不能主张正当防卫的。正当防卫成立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不成立,可以通过赔偿达成双方和解。
轻伤害是自诉案件,不告不理的。
第4个回答  2020-01-03
我也遇见这种事了,跟你的情况一样,想问一下,你们的事处理了吗?最后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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