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的基本职能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把关职能
即根据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原辅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和设备、工装等进行多层次的检验和实验,以免将不合格品投入生产或转如下道工序或出厂,从而保证质量,起到"把关"的作用。只有通过检验,实行严格把关,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成品不出厂,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
2、预防职能
预防和减少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这种职能可以通过下列活动得以实现:
a、首件检验和巡回检验。
b、进货检验、中间检验和完工检验。
c、工序能力的测定和控制图的使用。
3、报告职能
报告职能也就是信息反馈的职能。通过对质量检验获取的原始数据的记录、分析、掌握、评价产品的实际质量水平。以报告的形式反馈给管理决策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采取有效的决策措施,报告职能为培养质量意识,改进设计、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提供必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