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房买方尾款没付清给我,中介要我过户给买方我能过户吗?

如题所述

卖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尾款没付清给卖方,分期付款的买方,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1-22
首先一点,不过户,银行放不了尾款的。因为出不了房本。主体流程如下
签约→买方打首付→买方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你拿首付→双方过户→银行放尾款→你拿尾款
其次,
你怕的是过户了,钱没了。买方怕的是钱给了,房没拿着。双方的风险都存在的,中介就是把你们双方的风险规避到最低。 大的公司都会有监管账户,无论是首付款还是尾款,都得先经过这个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银行参与监管做中间人,从而保证交易的安全。钱在监管账户里面你可以绝对放心,除了卖房本人,任何人都不可能动的了里面的钱。 你需要重视的是拿款的条件,以及首付时间,交房时间这些具体细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