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醉驾至人死亡交强险赔偿吗

如题所述


醉酒造成交通责任事故的,不属于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因醉驾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醉酒造成交通责任事故需赔偿的,由致害人承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02
1、醉酒驾驶致人死 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交强险也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受害人损失。保险公司不得因醉驾拒绝赔偿。
2、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有权向醉 驾人追偿。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 神药 品或者麻 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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