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向单位要还是社保局?

如题所述

医疗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发放,向社保局要。如果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承担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单位发放
这两项都是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才发放的,工伤鉴定后继续留在单位工作的暂时不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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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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