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施工一般标准规定: 1、土质(包括一般土质及黄土、膨胀土)挖方段的换填宽度为边沟底部设置的渗沟间的宽度,低填路基的换填宽度为两坡脚之间的宽度。 2、低填段落系指路基高度小于路面厚度与路床之和的路段,低填路段在路面以下换填透水性材料或灰土,地表以上为填筑,地表以下为挖除回填。 3、黄土段挖方路基路床以下处理范围为挖方边沟外1.0m 4、透水性材料优先选择挖方段的废方石料,其最大粒径小于10cm,含土量小于5%,也可采用碎石、砂砾等材料 5、土质路段,地表横坡陡于1:2.5时,除要求挖台阶外,在路基顶面下20cm和80cm处铺设土工格栅,土工格栅的长度为6m,伸入挖方侧2m,填方侧4m。同一层土工格栅在长度不足需搭接时,采用绑扎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铺设时采用插钉固定,插钉按2mx2m间距布置。 6、对于土质路段,填方段应优先选用级配良好的材料填筑,挖方段应超挖80-250cm,之后路基全宽范围内填筑透水性材料或灰土,横向分别填筑至填方路基边坡外侧及挖方边沟内侧。 7、纵向渗沟和横向盲沟均采用3-6cm的碎石,碎石必须洁净,横向盲沟与纵向渗沟周围用渗水土工布包裹,地面涂沥青,沥青用量为1kg/m,土工布规格为200g/m,其搭接宽度不小于20cm。 8、浸水路堤防护,浆砌片石护坡每长10m设一伸缩缝,缝宽2cm,缝内填塞沥青麻絮。 9、强夯置换法处理软土地基路段,单击夯击能由现场试夯结果确定。 10强夯置换处理范围的两端与相邻用地界的距离为1m,且墩底穿透软土层进入稳定持力层不小于1m。 11、新旧路堤结合部在原坡面清表30cm。原路基削坡:在原路基的土路肩与硬路肩分界处向下按1:1坡度挖除原路基填土。 原路基挖台阶:新建路堤部分自下而上开挖台阶至路床底面,每级台阶宽80cm,高80cm,最后一级不足80cm时按实际高度开挖,宽度与高度相等,开挖一阶及时填筑一阶。路床及路面部分从原路面自上而下开挖至新建路床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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