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受伤2015年4岀院后直在厂里休养。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2015年10月去申请伤残签定。却告之现在还不能进行伤残签定,须要等停工留新期满才可以申请签定,有这规定吗?如果那个时候再做鉴定就错过了一年的最佳诉讼期我只想尽快把工伤事故解决了回家休养,谁能有好的办法求支援。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伤残鉴定不是要等到停工留薪期满才可以做,而是伤情稳定或者出院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一份
工伤认定书一份
医疗终结出院证明或医生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被鉴定人一寸彩照6张
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劳动部门特别要求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