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按照入伍时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履行义务,违约要有处罚的。当初是你自己疯狂要报名当直招士官的,而且戴上光荣花时有些沾沾自喜,认为高人一等了,让同学们刮目相看。作为一个男人,就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不是不兑现自己的诺言和誓词。很多大学生都认为当兵是一件非常高尚、伟大、得意、光荣的事,好像自己人生找对了道路,他们往往从报纸电视媒体宣传上看待部队,认为那里是天堂一样,高喊不能后悔一辈子而放弃学业或者很好的就业岗位,结果到了部队才知道现实与宣传完全是两码事,后悔了,打退堂鼓了,但是晚了,服役是有法律规定的,如果套用上《兵役法》等法律中的“拒绝服兵役”,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这在战场上就是逃兵。从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你“受够了”的言辞是多么地愤怒,好像那里不是大学生幻想中的天堂,而是地狱。可惜你这个男人了,当初认为有很多利益可获得,不是有丰厚的工资待遇吗?不是有免学费的优惠吗?不是有家庭补贴吗?不是有退伍后的工作保障或者加分吗?不是有很多发展前景吗?你却用一句话都给代替了:“确实不想干了”。希望其他像他一样的大学生们好好思考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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