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意外死亡赔偿

我舅舅在一家装修店里打工,前天下午在外施工时被高压电击中当场死亡,经过验尸确定是心脏被电击穿。我们该如何要求赔偿?赔偿金多少?根据什么条理?希望明白的朋友帮帮忙!!!
变压器是他们施工户主隔壁加油站的,工程已经干完了,户主要求出去给他折一下外面的铁皮边,当时外面下了小雨。户主和装修店老板都没有提醒外面有高压电,也没有阻止。

  如果私人老板是经过合法注册的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打工者年满16岁男不满60岁,女不满50岁(管理、技术岗位55岁),是劳动关系,工作中发生事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享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计算,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按本人工资30%(配偶和孤儿、孤寡老人增加10%)按月发给抚恤金;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如果不是因工死亡,按所在地区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执行,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没有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私人老板没有经过合法注册,或者虽然经过合法注册打工者不满16岁或者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管理、技术岗位55岁),属于雇佣合同关系。工作之外遭遇意外事故死亡,私人老板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出于人文关怀给予补助。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的,由私人老板按照下列标准赔偿:
  1、丧葬费为所在省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按所在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按照所在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的,雇员本身对意外事故造成有过错的,应按过错在事故中的作用减轻私人老板的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10
  1、打工意外死亡的,首先需要确定死亡的原因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死亡的认定范围。
  2、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第2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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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8-09-13
该如何要求赔偿?赔偿金多少?根据什么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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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舅舅是在上班期间应户主要求而意外死亡,此行为属于工伤,应该请求舅舅的所在单位进行赔偿,赔偿金多少由你们定(不过得有依据,比如5000元,安葬费4000元,交通费1000元等)
----------------------------------------------------------------------法律依据翻阅劳动法 52 54 56 89 91 92 93 97 条规定
第4个回答  2015-08-09
1、打工意外死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所在地区非因工死亡的标准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
2、例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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