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社区服务中心属于城镇居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基本为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一般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使得卫生院在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中居于中枢地位,与县级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上联下接、密切配合,组成有效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并与
合作医疗、赤脚医生被
世界卫生组织并称为中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三大法宝”;
其经验为世界卫生组织1978年《阿拉木图宣言》“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措施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影响。
社区服务中心以“情系社区,服务万家”为宗旨,随时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协调有关社会服务组织;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项目,如卫生体育、教育科普、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以及公益活动为主的志愿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