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政治制度的历史经过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从未中断,因此源流分明,沿革清晰。
2、以君权为中心,高度集中权力。在人神关系上,鼓吹君权神授,君权至上,以神权服务于君权。在君臣关系上,宣扬君令臣从,臣效死忠,下级服从上级,全国依附君主。在权力配置原则上,君主一人全面垄断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财政、军事和文化教育大权。
3、人治高于法治。虽然每朝每代都曾制定和修订法律,但政治生活的主流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尤其是君主的言论,可以任意冲击、取代法律。
4、完备性、周密性和成熟性。中国古代政治机构的设置相当完备,从君主到臣僚,从中央
地方,上下相依、交叉相连,统治法网严密周全。
5、宗法制度的残余严重影响到古代政治制度的建设,父权的观念渗入到国家政治制度中,居家为孝,事君为忠,借助父权来加强君权和行政权。
6、在漫长的政治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儒家经典是君主专制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历代各项制度与政策的依据。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儒家学术思想长期影响古代政治制度。
7、调整伦理关系与等级秩序的礼制,得到行政法的确认而与政治制度结合,形成典型的官僚政治、严密的等级制度,造成严重的官民对立现象。
中央行政制度:
1、三公九卿制
秦始皇创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
2、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一种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是尚书省的下设机构。
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彼此相互监督和牵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体系,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元、明、清各朝官制均在此基础上稍加变化,实质情况变化不大。
3、宰相(丞相)制度的变革
秦在中央设三公九卿制,丞相为首,协助皇帝处理政事;西汉汉武帝改革官制,实行内外朝制度,削弱相权;东汉光武帝扩大尚书台权力;
隋唐设三省六部制,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体现了皇权的加强;北宋在宰相下增设参政知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军权,设三司使分割财权,把宰相职权一分为三,便于皇帝总揽大权;
元朝设中书省,置右、左丞相,行宰相职权,为最高行政机关,另设枢密使、御史台、宣政院分掌军事、监察和宗教事务;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
永乐朝设内阁,实行“票拟”;清朝设军机处,丞相制残余荡然无存,反映出皇权已达到顶峰。从变化之中看到,皇帝对相权分割、削弱,一步步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专制。
扩展资料:
古代其他重要政治制度
1、世袭制
从禅让到王位世袭,从天下为公到天下为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世袭制以其鲜明的私有化体现社会的重大进步。
2、宗法制
宗法制是一种西周以来以血缘亲疏与嫡庶来确定继承关系和名分的制度。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权制度,对后世影响巨大。
3、士族制度
士族是由豪强地主发展而来,属于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士族制度形成于魏晋,东晋时充分发展,南朝末年走向衰落,隋唐时消亡。它是以门第的高低为标准选择官吏的,即“做官看门第,通婚分士庶”,是一种腐朽的政治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