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不作为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律师如果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者内律师协会进行投诉容。

一、当事人投诉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应准备一份书面的投诉信,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凭据等)的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地址、电话见附录)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

二、投诉信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3、投诉的内容与事情经过;

4、投诉的请求等。

三、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对于群众投诉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案件,应当认真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尽量在受理后一至两个月内告知投诉人有关投诉处理的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诉或举报材料,应区别情况,要求投诉人补充材料、或者告知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等。

四、当事人对律师的投诉应该符合客观事实,对捏造事实,造谣、毁谤、诬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的职责和义务:

1、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3、担任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人、刑事辩护人、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27
受委托的律师不积极处理委托事宜,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另行聘请其他律师,同时可以向律师所在地的司法局、律师协会举报。如果因为律师不积极处理委托事宜的行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该律师赔偿。
第2个回答  2019-01-26
可以撒销该律师委托资格,如有证据该律师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权利),可向律师行业公会投诉处理。
第3个回答  2019-01-26
辞掉他,另聘别人!
第4个回答  2019-01-27
律师如果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一、当事人投诉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应准备一份书面的投诉信,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凭据等)的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地址、电话见附录)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
二、投诉信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3、投诉的内容与事情经过;
4、投诉的请求等。
三、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对于群众投诉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案件,应当认真审查;对于符 合要求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尽量在受理后一至两个月内告知投诉人有关投诉处理的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诉或举报材料,应区别情况,要求投诉人补充材料、或者告知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等。
四、当事人对律师的投诉应该符合客观事实,对捏造事实,造谣、毁谤、诬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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